“国家一级文化馆”、“全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 赣州市文明单位”
章贡区文化馆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赣州市文化馆,1999年撤地设市以后改称章贡区文化馆。原馆舍建于1991年,现馆舍改(扩)建于2011年,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。作为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,章贡区文化馆承载着免费开放、全民艺术普及、非遗传承保护等多项职能,内设办公、群文活动、数字信息、非遗保护等四个部室,主要门类包含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美术、文学。现有在编人员16人,均为专业技术人员,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0%,副高级职称2人,中级职称8人。区文化馆是是政府设立的纯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,是章贡区群众文化的集成之地,目前,我馆登记备案的群众艺术团有115个,其中常年在我馆活动的艺术团近40个。每周免费开放时长超过56个小时。每年下到基层开展辅导、排练100多次。同时,每年面向全区开设各类公益性免费培训,受益群众达1.5万人次。
多年来,章贡区文化馆成功担纲了赣州市历届脐橙节、运动会、赣州市历届文化惠民周等大型活动开幕式,及“创文明城 做文明人”、“我们的节日”系列文化活动、广场文艺等市、区重大文化演出活动,打造了“百姓大舞台”、“乐动乡村”、“唱响江南宋城”及农民文化艺术节等一系列品牌活动,赢得了广泛好评。
作为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力军,章贡区文化馆着力推进网格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着力做好总分馆建设和数字文化馆建设,立志于推动全区群众文化向前发展。